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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莱芜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5浏览次数: 字号:[ ]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莱芜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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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雪野旅游区、农高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莱芜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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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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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莱芜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选择。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6〕197号),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实现农业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山水好莱芜?绿色农产品”为基点,深入挖掘莱芜农产品的核心价值与文化内涵,塑造莱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全面提升基地建设、农产品生产与加工质量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有效的品牌定位、形象塑造和传播;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不断提升品牌农产品的质量,最大限度实现品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商标注册、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文化挖掘和科技创新等手段,创建自主品牌,努力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企业;坚持政府引导、协同共建,加强政策扶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强化市场监管,创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品牌的社会环境,构建起“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我市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新格局。

1.打造一个在国内外、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莱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2018年完成莱芜农产品整体品牌卡通形象的设计方案,2019年向国内外、省内外正式推出。

2.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协会等组织,努力打造个性化品牌,到2020年,培育市级农产品品牌30个,省知名农产品公用品牌2-3个,企业品牌10-15个。

3.制定一个莱芜农产品品牌目录管理办法。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形成目录,由政府统一组织发布,动态管理。

4.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莱芜品牌农产品营销模式。依托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山东品牌农产品网上商城,山东品牌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引导推介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与各平台搞好对接,开展莱芜品牌农产品网上营销活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省会城市建立体验店,宣传推介莱芜品牌农产品。

二、工作任务

(一)打造莱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

设计打造莱芜农产品整体品牌标识,借力互联网、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平台,在车站、港口、机场等醒目位置,充分利用各类国内外品牌专业展会、节庆活动等,在国内外开展莱芜品牌农产品推介宣传推广活动。

(二)努力打造优质品牌农产品

1.加快市级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需要,修改、完善、提升现有各类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围绕我市蔬菜、畜产品、中药材、茶叶、食用菌、油料、水产品等产业,以现有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农产品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制(修)订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农产品地方质量标准,形成一整套品牌农产品从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体系。

2.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积极组织实施“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成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25个,省知名农产品品牌基地3个。

3.加快品牌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以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培育为重点,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加大“三品一标”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到2020年,全市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农业“三品”数量达250个,所有品牌农产品必须通过农产品产地认证。

4.健全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农技农资结合、协会服务、企业直销、龙头企业带动等农业投入品有效监管服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建立品牌农产品评价标准

在完善品牌农产品生产标准基础上,做好全市农产品品牌的挖掘、遴选和培育工作,参照省级标准,形成市级标准,并遴选出我市市场竞争力强和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

(四)推动线上线下品牌农产品营销推广

积极配合省品牌建设规划,组织莱芜市级以上品牌农产品参与省品牌连锁店、主流超市、电商网络平台展销,到2020年,争取10--15家莱芜品牌农产品进入省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或与省知名品牌农产品打包进入多家超市或建立销售专区。同时大力实施品牌农产品国际市场拓展工程,充分利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手段,开拓境外市场,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出口。不断提高莱芜品牌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夯实品牌农产品建设的基础

健全农业质量监管、监测、执法机制,完善市、区监管队伍,强化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和质量诚信公示,加快产销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开展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形成一批带动力强、附加值高的特色产品,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科技含量。推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主体集中,支持各类主体开展生产、销售、信用等多形式、多内容的合作,实现多主体联合发展。促进产业融合、加快创新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统筹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各区(功能区)政府要把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具体措施。

(二)加大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政策资金扶持。农产品品牌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政策、资金支持和推动,以及社会力量和资金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作用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是加大对品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政策、资金支持,引导各类主体加强品种选育、基地建设、品牌培育,推广物联网、水肥一体化等实用技术,引领开展标准化生产;二是加大公益性品牌形象宣传推介力度,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形象塑造和宣传推介活动;三是全面落实品牌农产品生产、出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品牌建设成绩突出的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完善金融政策,加大对农产品品牌创建主体支持力度,解决其融资难问题;四是开展系统培训。邀请国内、省内知名农业品牌专家及农业系统内专业人士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培训力度。培训市、区农业部门的管理人员、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负责人、专业协会负责人等,力争3年轮训一遍。

(三)搞好顶层设计。按照“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各区(功能区)要结合本区域的产业优势和特色产品,分别做好各自的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落实,做到市、区上下联动,目标一致,行动统一,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品牌布局。

(四)强化监管保护。强化对已获得山东省农产品知名品牌的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规范“三品一标”包装标识;加强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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